“……師父,上、在夢里,我只活到二十三歲,就、就沒了!”
余清漪趴在素隱的懷里,早已哭得涕泗橫流。
她帶著濃濃的鼻音,講述著上輩子的種種。
她知道,自己過得那么慘,固然有自己太蠢、識人不清等原因,可余家人的偏心與漠視,也是一個重要原因。
重活一世,余清漪知道,她不會因為再來一次就變得聰明。
那她“惹不起、躲得起”,總行吧?
余清漪抬起了頭,模糊的淚眼中,看著自己想念了好幾年的師父:“余家,我便不回去了!”
“他們已經有了余清蓮,根本不缺我一個!”
“況且,我舍不得攬月觀,更舍不得師父——”
說到這里,余清漪停頓了一下。
她眼底閃過一抹果決,堅定的說道:“師父,我跟您出家吧。”
素隱額角抽了抽,她生性清冷,可面對“熊”徒弟,她也只有無力:
“清漪,你怕不是忘了,我們攬月觀是正一派。出家與不出家,沒有什么明顯的區別,頂多就是可以給你弄個官府的度牒!”
比如她素隱,雖然是攬月觀的觀主,卻并沒有什么禁忌。
可以吃葷,可以成親生子,她的子孫可以繼承攬月觀這座道觀。
只不過,素隱與她的師父一樣,都更專注于研究道法、醫學。
男女之情?
哦,她們有,畢竟男歡女愛,人之天性。對于道士來說,亦是一種修行。
咳咳,素隱只是沒成親,不愿讓結婚生子等俗務分去了精力。她的身邊從未少過男子。
咳咳咳,雙修也能精進修為呢。
素隱看著三十多歲的樣子,實則已經四十多歲了。
但她常年修行,精于醫術,也沒有少了陰陽調和,不管是從心態還是身體,都有著比同齡人更為年輕、更為健康的狀態。
這些年,她收了不少徒弟,余清漪不是最優秀的那個。
她甚至有些呆。
但,在醫術一道,余清漪卻極有天賦。
素隱雖然有時候會嫌棄徒兒的笨,可這種“笨”,在某種程度上,未嘗不是一種純粹。
或許,余清漪能夠專心的研習醫術,恰恰就是因為她的不聰明、不知變通吧。
“唉,人無完人,清漪能夠有一項天賦,也是好的!”
素隱不止一次的在心底嘆息。
她知道余清漪的身份,也曾暗中調查過余家。
“這余家,家風有些問題啊!”
“可笑余安年還是大理寺卿呢,卻連自家的‘恩怨’都審理不清楚。”
“清漪本就不聰明,從小在道觀這種簡單的環境長大,她根本就不是余家后院里那些斗雞似的女眷們的對手!”
之前素隱就在擔心,若到了約定的日期——余清漪年滿十五歲的生辰,余家把余清漪接回去,這傻孩子在余家可能過不好!
沒想到,還沒有到這一天,素隱自己就先出了事。
逼得清漪不得不下山,不得不為她奔走。
剛剛被京城府衙的官差帶走的時候,素隱還在擔心:清漪那傻孩子,為了救她,不會跑去找余安年吧。
素隱可沒忘了余家那位太淑人的迷信,說好是過了十五歲生辰再讓余清漪歸家,可現在還不到余清漪的生辰,她若貿然去找余家的人,旁人或許不會多想,但太淑人一定會不高興!
興許啊,她還會給余清漪扣上一個罪名。
哪怕余清漪是有著不得已的原因,不是有意要提前,太淑人也不會理解。
素隱出家這些年,不管是在道觀,還是在行醫的時候,見識到了形形色色的人。
似余家太淑人這樣迷信又執拗、自私又刻薄的老人,素隱見過許多。
所以,都不用親眼去看,素隱就能想象出,若余清漪真的跑去余家,會遭受怎樣的對待!
她會成為“不祥”之人。
一旦余家隨便某個人出點兒事,太淑人就會把賬都算到余清漪頭上。
“唉!本就分離了十五年,哪怕是親人,也沒有什么情分,若是再有個‘晦氣’的罵名,清漪還如何在余家立足?”
“余家已經有了余清蓮,擠占了清漪的身份,如果再因著清漪的緣故,破了所謂的‘破解之道’——”
素隱根本不忍心繼續往下猜測。
因為徒兒的悲劇,在她的祖母聽信江湖騙子的胡言亂語,她的父母任由祖母胡鬧的那一刻起,就已經注定。
待在牢房里,素隱沒少為自己這個傻徒兒擔心。
所幸,“傻人有傻福”,祖師爺保佑下,清漪竟做了個夢。
那夢里的事情,聽著似乎有些荒誕,卻無比符合余家人的行事做派,幾乎與素隱這些年的擔心與猜測完美契合!
聽到余清漪說不想回余家,素隱還覺得可以,但又聽她說什么“出家”,素隱就忍不住想要嘆息了。
“清漪,我知道你被夢里的事嚇到了,也因著余家多年的冷漠而傷了心,”
素隱到底還是疼愛徒兒的。
她輕輕拍著余清漪的背,柔聲道:“但你很不必為了這些,就貿然做決定!”
“出家是大事,你想留在攬月觀,想要繼續跟著師父行醫,師父自是喜歡,然則,這應當是你經過深思熟慮而做出的決定,并非你一時不忿的意氣之爭!”
雖然他們攬月觀出家與否,并不影響結婚生子。
但,在身份上,還是有些不同。
素隱希望自己的傻徒兒,不管是做任何選擇,都是理智的、自愿的,而不是為了賭氣!
“……師父!”
余清漪感受到師父對自己的愛與關心。
她就知道,她沒有余清蓮所嘲諷的那般可憐。
她,有人愛!
退一萬步講,就算真的沒人愛她,她也會愛她自己!
“還有啊,余清漪!你先別忙著考慮這些還沒影兒的事兒,”
素隱見余清漪沒有剛才那么陰郁了,便知道她已經解開了自己的心結。
她便故意“提醒”自己的傻徒兒:“你先想想,自己是不是能夠保住自己的小命或是自由身!”
余清漪愣了一下,眼角還掛著兩顆大大的淚珠兒。
那呆乎乎的小模樣,素隱只覺得心塞。
她抬起手,一根白皙纖細的手指,輕輕戳在了余清漪的腦門上:“傻子,你怕不是忘了,你還跟人家安南伯府的千金簽了生死狀?”
余清漪:……別說!她還真給忘了!
剛才只顧著回憶上輩子的事兒,只顧跟師父哭訴,還真就忘了與蘇鶴延的賭約!
“師父,我、我給您惹麻煩了?”
想到生死狀,余清漪也就想起了具體的內容。
她跟蘇鶴延說的,是師父素隱能夠為她治病。
余清漪知道自家師父的能力,但,就算師父醫術再高,也不是她代替師父做決定的原因啊。
余清漪想要自己來,可她剛重生沒幾天,空有經驗,還沒有進行實操。
“實操?說得簡單!我、我去哪兒弄這么多愿意在自己身上動刀子的病人啊!”
作為一個主攻外科的大夫,余清漪做的最多的不是動刀子,而是如何征得病人及其家屬的同意。
身體發膚受之父母,在古代,連頭發都不能輕易剪,更何況是開膛破肚?縫縫補補?
沒有病人,她又如何實操?
余清漪巴掌大的小臉,瞬間皺成了包子。
素隱看著徒兒那雙明艷的大眼睛,禁不住勾起唇角。
這孩子,空長一副秾麗魅惑的臉,卻單純的如同一張白紙。
一雙眼睛干凈的宛若稚子,心里想什么,全都明明白白的寫在臉上。
“不算麻煩!再者,你也是為了救我!”
素隱當然知道自家徒兒不是個惹禍的熊孩子,她就是腦子不夠靈光,但她的心是赤誠的,對她亦是尊敬、孺慕。
唉,這小傻子,為了救她,這些日子不知吃了多少苦、受了多少磋磨。
若不是逼到無路可走,她又豈會當街去攔阻蘇家千金的車駕?
蘇鶴延的名聲,素隱略有耳聞。
不過,她聽說的更多還是蘇鶴延的病。
天生結代脈,被太醫預言活不過二十歲。
素隱作為醫者,與京中的一些藥鋪、醫館都有來往。
是以,她也大致了解過蘇鶴延的病。
說實話,太醫的預言,還是比較樂觀的。
素隱曾經在百草堂聽那兒的坐堂大夫提起過蘇鶴延的病,也看了看她的脈案,雖然沒有親自把脈,可根據脈案上的記載,素隱有了初步的判斷——
活到二十歲?
不,蘇鶴延每多活一年,都是奇跡!
哦不不,不是奇跡,而是蘇家竭盡全力,用金山銀山,用各種名貴藥材,這才勉強吊住了她的命!
但凡換個貧苦些的人家,或是沒有那么疼愛女兒的人家,蘇鶴延都活不過周歲!
蘇鶴延卻已經過了十三歲的生日,眼瞅著就要十四歲了!
素隱作為一個大夫,都無法想象,為了救活蘇鶴延,蘇家付出了多少金錢、心血。
“清漪,蘇小姐的病,我亦有所了解!”
素隱沒有繼續逗弄徒弟,她收斂笑容,認真地說道:
“她的情況非常復雜,只靠湯藥,恐不能成!”
說到這里,素隱停頓了一下。
于外科一道,她研究了二三十年。
親自解剖的尸體,也、不只一具。
再加上師父留給她的手札等,她對于人體,已經比較了解。
她還用兔子等小動物,做過實驗,發現可以用外科手段治愈一些臟器的疾病。
只是,心臟這種臟器太重要了。
素隱只在小動物身上動過刀子,還從未給人治療過。
更不用說蘇鶴延這樣的身份,素隱是出家人,卻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。
她知道,一旦有所閃失,不只是她和清漪師徒兩個,就是整個攬月觀都要給蘇鶴延陪葬!
素隱:……怕還是怕的!
畢竟沒人不怕死!
但,素隱也是真的好奇,蘇鶴延的病到底如何?
她的心臟,又與健康的心臟有什么不同?
素隱醉心醫術,為了研究外科手術,她不惜背負罵名,也堅持完成師父的遺囑。
她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,只差在真正的病人身上實操。
然而,就像余清漪擔心的那般,“病人”在哪兒?
京城幾十萬的人口,自然不缺患有心疾的人。
可他們愿意讓人在他們的身上動刀子嗎?
蘇鶴延表示:……愿意!只要錢給夠!
……
蘇鶴延下達了指令,青黛便第一時間將命令傳達下去。
蘇鶴延名下的宜家客棧、百草堂、會仙樓等等產業,正門口的兩側,都貼了碩大的告示。
告示旁,還專門安排了一個識字的伙計負責宣讀、講解。
“什么意思?尋找有心疾的病人?”
“對!凡是有心疾的病人,哪怕只是來報個名,就能得到二兩銀子!”
“還有愿意提供信息的,也可獲得二百錢的獎金!”
更多的,伙計就不說了!
因為他們自己也不知道。
他們只是遵照姑娘的吩咐,傳達姑娘的指令。
報名就有二兩銀子,提供哪家有心疾病人的線索,亦有二百錢……這個獎賞,絕對能夠吸引普通百姓。
在當下,普通百姓一大家子一年的花銷二十兩。
二兩銀子,都夠一家子一個月的吃穿用度了呢。
就算自家沒有符合條件的病人,也不妨礙眾人將此事當做談資。
坊間的八卦,大多都是雞零狗碎的小事兒。
而蘇家重賞尋找病患的消息,絕對算得上大新聞。
沒用兩三天的時間,消息就從東、西大街蔓延開來。
某個尋常的坊區,某條尋常的胡同,住著一戶尋常人家姓王。
家中的小兒子王福,今年才四歲,先天有心疾。
為了給他治病,將還算過得去的家庭,拖得負債累累。
他的父母不忍心,不肯輕易放棄,咬牙堅持著。
長兄王順卻有了微詞,他已經成親,有了自己的小家庭。
病弱的弟弟,不只是整個家庭的拖累,更像是無底洞。
王順覺得,若是再任由他拖下去,可能自己的兒子女兒都要為了他而犧牲。
王順可以自己吃苦,卻不想連累妻兒。
“……爹,我不是心狠,實在是沒辦法。我們家已經欠了三十多兩銀子的外債,親戚朋友都借遍了,再借,就要去借印子錢了!”
那玩意兒,一旦沾上,就是家破人亡啊!
他們已經給治了四年了,房子賣了,家底空了,還要一家老小的賺錢、省錢……王順真的不想全家為了一個弟弟而陪葬!